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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保险资管母基金和基金都能投!

来源:母基金研究中心 日期:2020-09-17 点击率:1041
自7月15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以来,险资成为股权投资行业翘首以盼的最大“活水”。

然而,在两天前的2020中国LP峰会上,人保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张令佳、中国人寿资产高级经理庄思亮均表示,险资对股权投资究竟能有多大的“活水”,现在还要等下一步细则的出现,才会进一步把资金滴灌到所需要的地方。
刚刚,银保监会重磅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三大配套规则,《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来了
具体来看,《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产品登记时限、适当拓展投资资产范围、设置产品投资比例要求、明确禁止行为以及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等。
其中,《细则》明确,股权投资计划可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
 对于投资股权基金的具体要求,与“资管新规”一致,明确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延续此前规定,要求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比例不超过基金规模80%
母基金研究中心发现,在该细则中,也明确了禁止行为,值得关注的是禁止行为中的第五点——“(五)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违反《指导意见》一层嵌套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值得仔细研读的一条。此前,在4月初,银保监会曾就《关于规范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行业内征求意见,其中关于这条是这样表述的:“股权投资计划各方当事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五)投资违规嵌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在当时,此条的表述让许多母基金行业内人士十分丧气,因为“违规嵌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让人联想到母基金,且该通知也并未明确说可以投资母基金。
而在刚刚发布的正式《细则》中,变成了“股权投资计划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违反《指导意见》一层嵌套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是为“两类基金”开了口子,意味着保险资管产品也可以投资母基金
去年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在答记者问时明确表态部分两类基金具有“母基金”性质,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不属于资管新规禁止的资产管理产品在金融系统“脱实向虚”“体内循环”的情形。符合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接受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时,该两类基金不视为一层资产管理产品,避免对基金运作产生影响。
也即:六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豁免了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多层嵌套”,两类基金并不违反《指导意见》一层嵌套的有关规定,可以接受保险资管产品的股权投资计划投资! 
“之前对于4月在行业内征求意见的股权投资计划通知,我们也有过很多讨论,其中违规嵌套的那条让人联想到母基金,通知本身也没明确能投母基金,我们也通过多种途径为母基金行业发声。现在,正式出台的细则中给两类基金留了口子,母基金行业终于看到曙光了!”中国母基金联盟秘书长、水木资本董事长唐劲草表示。
这才是母基金行业今年真正的重大利好,险资究竟能不能投母基金的问题终于迎来了肯定的答案。 
据接近银保监会的人士透露,保险资管产品投资母基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关于具体投资标准,还是沿用以前的规定没有变化 
此前,2010年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以及2018年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均对管理险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置了一定“门槛”,对合作GP的标准进行了部分明确。 
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该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机构,应当完成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
母基金由于其风险相对较低,期限较长的优势,是大规模保险资金进入市场的非常好的形式。随着监管层面的逐步放开,保险资金将更多地以LP的形式参与到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中。尤其是伴随养老金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海外最大母基金资金来源的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也将在中国母基金行业大有所为。
中国母基金行业期盼已久的春天,已经在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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